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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哪些情形下可主张离婚补偿?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5-01-21 15:18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如何保护女方合法权益近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哪些情况下女方可以直接在离婚时要求男方赔偿,本人作为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为您作如下解读: 
夫妻约定财产制,即AA制:离婚可主张补偿
依据《婚姻法》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可以随时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也就是说,只有在实行夫妻约定财产制中,照顾家庭较多的女性离婚才能主张经济补偿,排除了实行夫妻财产共有制的家庭,使得女性净身出户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适当帮助,并非强行补偿
《婚姻法》强调,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可以为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可以随时为您提供全方位的诉讼法律服务,请你及时联系我们。
需要注意的是,此处的生活困难,比如离婚后没有住处的,通常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但当事人协商帮助,并非法律强制性补偿,往往只是杯水车薪,无法拯救女性被净身出户的悲惨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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