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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离婚协议中私分父亲房屋协议部分无效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5-01-23 08:07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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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李某甲得知:儿子儿媳协议离了婚,他们竟然私下里将李某甲的房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了。李某甲闹到法院要求确认房产属于自己。
    李某甲曾经有一套住房,在房子被拆迁之后,他便用分得的拆欠款在栖霞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我儿子刚结婚,我便把新买的房子给儿子儿媳住了。”李某甲说。
    刚开始,儿子李明明和妻子赵某某的关系还很融洽,可是从2008年开始,夫妻俩性格方面的矛盾便越来越深,直至发展到水火不容的地步。深圳离婚律师多次调解。虽然双方老人还都希望小两口能和好,可是李明明和赵某某最终私下里悄悄签订了离婚协议。
    儿子离婚的事情很快传到了李某甲的耳朵里。李某甲连忙找到儿子:“你们离婚这么大的事,要找深圳离婚律师怎么也不和我们老人说一声呢?”李某甲后来看了一下儿子儿媳间的离婚协议书,发现小两口竟然将房子也当作共同财产分割了。李某甲气不打一处来:“这房子是我的,只是给你们住罢了,婚离了,凭什么还分我的房子?”儿子此时才意识到自己犯了大错,可又不知该如何收场,双方都咨询了深圳离婚律师。
    李某甲本想和昔日儿媳赵某某协商解决的,可是赵某某却咬住了一句话:“这房子有我的份,我有权要求分割。”无奈之下,今年李某甲干脆将儿子和赵某某一起告上了栖霞区法院,要求确认小两口对房产分割的协议约定无效,房子应当属于他自己个人所有。
    法院审理认为,房屋系李某甲因原房屋被拆迁安置所购得。李明明和赵某某在离婚协议中处分了该房屋,侵害了李某甲对该房屋享有的合法权益,故两被告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涉及该房屋的约定无效。据此,法院最终判决李明明与赵某某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涉及该房产分割的约定无效如果您对婚姻问题如何解决,对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存在困惑,欢迎随时咨询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王培元律师,我们会随时会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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