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人的思维习惯,喜欢把出轨这事当做饭后的谈资,如果真要在离婚诉讼中想办法认定对方出轨,出轨这件事真比登天还难,深圳离婚律师见到了太多无奈的当事人。究竟法院认定出轨的证据是什么呢?下面深圳离婚律师教你几招,也许能够破解你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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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外异性;
2、不以夫妻名义;
3、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
“重婚”则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所收集的证据如果不能证明他们有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那么即使是“捉奸在床”,也只能被认定为“通奸”行为,这种情况下起诉离婚通常会得到支持,但是并不能得到离婚损害赔偿
证据可以从9种证据入手收集证据:
1、性交录像,要求能够清晰的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性交场面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
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
实践中可以引导丈夫在“保证书”、“悔过书”中检讨自己与情人长期共同生活的情节,然后可以经过公证成为认定“重婚”或“非法同居”的有力证据。
4、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这需要取得证据的途径要合法,在这方面可以先咨询律师问好可以用哪些方法,怎么实施。
以上这4种证据属于直接证据。还有另外5种间接证据:
5、婚外所生孩子,需要对方认可,否则,需要亲子鉴定,非常麻烦;
6、暧昧短信,取得困难,转发又容易引起法官怀疑(是否经过了修改之后转发给你的?)条件许可可以及时将短信内容公证。
7、证人证言,很难独立证明婚外情事实;
8、录音材料,一些与婚外情有关的语音记录;
9、共同租房证据,直接证明同居,但不能直接证明发生婚外性行为。
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重婚或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行为,需要有其他证据佐证。
当事人自认的曾经发生过出轨过错行为的保证书、悔过书、道歉信等书面证据,直接证明夫妻一方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照片、视频资料、开房记录,实名认证能够查证属实的电话记录、QQ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相关内容等。女性在损害事实发生时要及时留存证据,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深圳离婚律师发现这样一件事,李某玲和胡某来原来是一对夫妻,回来夫妻感情恶化离婚,两人再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贷款买了一套房。在离婚诉讼中将登记在李某玲名下的房子判归胡某来。可是离婚中双方关系恶化,李某玲因为对胡某来有意见,没有协助胡某来办理过户,而胡某来也极端不负责任,干脆不还房贷。因为欠下银行房贷这对已经离婚的男女被银行告上法院。“非法同居”即“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认定公有3个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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