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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娃父母争吵打架都写在了日记里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7-10-01 08:30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婚姻究竟是什么?看似很简单的问题,自古至今大家没有停止讨论,有什么最终结论吗?深圳离婚律师发现貌似没有。婚姻本身是一种社会制度层面的问题,在制度的形式约束下,每个人可能目的并不完全一样。但生儿育女的功能没有人可以否认,为孩子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也是非常重要的。看看下面的故事,夫妻吵架离婚被22岁孩子记载在日记里,夫妻情何以堪。

 

孩子的日记里写到,“4点30分,他和一个女人来接我,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的小三,我还看见了他们的亲密照片……”“我不想上学……”

孩子的母亲张某某是案件的原告。张某某与李某某自由恋爱后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张某某和李某某在生活中,经常因琐事发生争执,导致夫妻感情不和

就在张某某为婚姻问题头疼的时候,她发现11岁的儿子性格越来越孤僻,表现出抑郁、逃避上学等一系列不正常的行为。张某某最终无法继续维持婚姻,便将李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和李某某离婚。

近日该案在审理中,承办法官收到了张某某的儿子递交的一本日记。“恨恨恨,我想杀了他……”“他真是太贱了,好几天不见人,回来就掐我妈妈的脖子……”“今天是妇女节,我请妈妈吃自助餐,我拿了菜给妈妈,我觉得我长大了,可以帮妈妈了”。这本日记记载了11岁儿子所经历的父母争吵、打架的点点滴滴,日记中的“他”正是父亲李某某。

看到日记,非常震惊:“11岁的孩子,本应无忧无虑享受童年时光,然而,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仇恨、压抑和痛苦。”深圳离婚律师也表示震惊。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法官没有机械地对张某某与李某某的婚姻问题作处理。她对双方提出了批评,张某某和李某某对孩子的伤害都应承担责任,尤其李某某,如果不改变自己的行为方式,对孩子的成长永远都是负面教材,双方在解决婚姻问题之前都应对孩子的创伤进行补救。

深圳离婚律师认为因这起离婚案件已引发孩子严重的心理问题,必须把孩子的成长放在第一位,近年来法院注重家事审判的思路正在发挥良好的作用,承办法官决定对离婚事项暂时搁置,责令孩子父母先回家解决好孩子的思想问题,不能把孩子的问题当儿戏,补救孩子受到的心理创伤,再根据情况处理离婚事宜。深圳离婚律师对此非常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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