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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再谈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如何处理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20-12-21 11:06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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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深圳离婚律师已经谈过涉外婚姻案件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如果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已有合法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准予双方离婚。如果夫妻只有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处在疑虑中的,希望离婚的一方可申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这些规定同意适用于我国涉外离婚诉讼。
涉外离婚诉属于国际私法的范畴,我国原《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我国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结婚问题上,采用的是行为地法的原则,不论是婚姻成立的实质要件还是婚姻成立的形式要件,均以婚姻成立地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结婚的,适用中国法。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外结婚的,适用相应国家(地区)的法律。在不同国籍的当事人(包括无国籍人)离婚问题上,我国采用的是法院地法的原则,以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为准据法。以中国公民为一方、外国人为另一方的离婚案件由中国法院受理的,适用中国法。由其他国家(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适用相应的国家(地区)的法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适用中国法律审理该离婚案件。
涉外民事关系适用法第二十七条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友情提示:欢迎登陆深圳离婚律师网(http://www.wangxuyang.com ) ,如需转载和收录本网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欢迎大家跟本网站友情链接。
根据我国《婚姻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
1.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办理,不能委托办理。
2.诉讼离婚。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友情提示:欢迎登陆深圳离婚律师网(http://www.wangxuyang.com ) ,如需转载和收录本网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欢迎大家跟本网站友情链接。
在涉外离婚中,无论是双方自愿离婚还是一方要求离婚,一般最好是通过诉讼程序由我国法院作出判决的方式离婚。这是因为,有些国家只承认法院的判决的离婚。在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些法院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为双方办妥离婚手续。友情提示:欢迎登陆深圳离婚律师网(http://www.wangxuyang.com ) ,如需转载和收录本网站文章,请注明文章来源,欢迎大家跟本网站友情链接。
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中国公民: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二、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1.本人的结婚证;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本人身份证;
       4.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
       5.华侨、外国人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
     对于涉外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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