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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离婚律师谈涉外离婚应该如何办理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7-08-22 08:24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在深圳由于毗邻港澳,也是中国国际化程度比较高的城市之一,涉外婚姻比例罪全国是最高的城市之一。涉外离婚就是具有涉外因素的离婚,是中国公民与外国人解除婚姻关系,由于港澳台和大陆属于不同的法域,涉及他们的案件也包含在涉外案件之中。涉外婚姻离婚究竟应该如何办理呢?下面深圳离婚律师为你深入解读,欢迎您光临深圳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先带您看一下涉外诉讼离婚,也就是具有涉外因素的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如一方因故(如在国外等)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或者双方对离婚有争议的,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具体办理流程怎样呢?
 
  一、涉外诉讼离婚的管辖和立案
 
  也就是法院是如何确定管辖和当事人到那个法院起诉的问题,这是案件启动的前提,只要有以下几点:
     
       1.第一种情形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我国民法院有权受理。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2.深圳离婚律师谈第二种情形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国内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深圳离婚律师认为认为这种情况很多的。
 
  4.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6.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限于篇幅港澳台案件参考以上规定,不再累述,可以参见深圳离婚律师的其他文章。
 
  二、深圳离婚律师谈涉外婚姻离婚需要哪些证件、材料
 
  搞清楚到哪个法院去起诉后就要准备材料,深圳离婚律师认为最好找专业的离婚律师代理,免得耽误事情,当然如果您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自己搞定也未尝不可。
     
       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2、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3、深圳离婚律师认为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三、深圳离婚律师谈涉外婚姻非诉讼离婚流程
 
  国内离婚除诉讼离婚还有双方当事人协议离婚,涉外婚姻也一样,但必须是自愿离婚,具体如何办理呢?
 
  (一)向指定的涉外婚姻登记部门出示证件
 
  户口薄,结婚证,外国人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等
 
  (二)双方如实填写《离婚协议书》
 
  如果双方已经拟写好,签字确认就可以了。
 
  (三)为保证真实性和落实责任需要签署《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四)涉外婚姻登记部门审查
 
  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有效;询问相关情况。
 
  (五)发证
 
  一切办理好了就等领证,深圳还是很有效率的颁发离婚证一般来说期限为一个月。但是,如果携带的证件齐全、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婚姻登记管理处会当场受理、发证,通常40分钟左右就可以办理完毕。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会退回相关证件,并会书面告知不予办理理由。

      希望深圳离婚律师以上谈及的内容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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