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号码
关于我们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律师文集 >

深圳离婚律师谈婚前个人债务是否可以转化为共同债务

来源:未知 作者:深圳离婚律师 时间:2015-01-24 09:28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文章供您参考,希望能为您解决相关疑问。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网真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本人作为长期关注夫妻财产分割问题的深圳离婚律师注意到一个问题,即婚前个人债务在婚后是否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呢?很多离婚当事人对此很关注。
这涉及主张的主体问题。若债权人能够举证证明一方婚前个人所欠债务与债务人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具有必然因果联系,即夫妻中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务已转化为夫妻双方婚后物质生活的条件时,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即应比照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予以处理,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决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清偿责任。若债权人无婚前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证据,深圳离婚律师认为人民法院应当判决驳回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深圳离婚律师认为一方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主要有如下类型:一是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二是举债购置结婚用品的,婚后为双方共同生活所用的;三是婚前借款装修,婚后共同居住使用的等。
深圳离婚律师认为一切事实的认定最终靠的是证据,判断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具有因果联系,应结合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途和婚后共同生活的需要等诸多因素综合判断,不宜对债权人的举证证明责任要求过于严苛。若双方所持证据均不能完全证明自己主张时,深圳离婚律师认为可以根据证明力较大的证据进行判决。
如果您对婚姻问题如何解决,对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存在困惑,欢迎随时咨询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网王培元律师,我们会随时会解决您的实际问题。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3楼
Tel: 18665802271   0755-33050833
 E-mial:18665802271@163.com
http://www.wangpeiyuan.com
如果您有法律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家庭律师,或是了解深圳婚姻律师团队更多讯息,敬请关注深圳离婚律师-王培元律师网! 

咨询热线

186-658-02271

律师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