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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涉及的证据有那些?

来源:深圳离婚律师网 作者:深圳婚姻律师 时间:2015-01-02 17:09

标签: 深圳离婚律师 债务处理 亲子鉴定 深圳离婚咨询 深圳离婚律师网

  深圳离婚律师,深圳婚姻律师网:离婚诉讼的成败关键在于是否有充足的证据,采集证据时涉及到一些专业问题和技巧,当事人必要时可以请求专业人士帮忙。案件无论是当事人自己进行诉讼,还是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诉讼,可能涉及的需要采集的证据有以下这些:  
  1. 夫妻结婚证、民政部门的婚姻关系证明;
  2.工作单位工资收入证明;
  3.单方对离婚所涉及的事实的陈述;
  4.子女出生证、健康证明、收养证明等证明材料;
  5.家庭财产清单、购置发票、付款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财产转移有关证据线索;
  6.房屋购买或租赁证明;
  7.双方银行账户和股票、债券、基金账户的开户信息和明细;
  8.双方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公司审计报告、资产评估结果;
  9.家庭成员购买保险的合同及单据。
  10.一方以不能再生育为由要求抚育子女的,应提供医院的证明材料。
  11.曾经提起过离婚诉讼的,应当提供原来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12.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视听资料或其他证据材料。
  13.居委会、人民调解组织等相关机关的调解材料;
  14.涉及重婚的出具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15.“保证书”、“道歉书”、 “悔过书”、“离婚协议书”等对方自认的与第三者同居、重婚、家庭暴力行为的书面材料;
  16.血衣、实施家庭暴力的棍棒、医院诊断证明、伤情鉴定书、公安局、派出所接警处理纪录,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暴力证据,实施家庭暴力时在场愿意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17.与离婚相关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QQ、旺旺、MSN聊天纪录;
    18.涉及一方下落不明的由派出所开具下落不明的证据;
    19.外籍护照、外文文书和有翻译资质的部门提供的翻译。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夫妻之间毕竟一起生活了很多年,感情的因素毕竟存在,甚至一生都无法摆脱,婚姻关系的终结不单纯是证据问题,取证据时一定本着合法合情合理的原则,避免激化矛盾,必要时聘请专业资深婚姻律师介入。一些可以不计较的事情可以放弃,没有必要较劲。在涉及切身利益时毫不含糊,用证据来说话,避免不必要的纠缠狡辩,使纠纷迅速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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